納預防過勞及夜間工作檢查 勞動部啓動春安勞檢

職安署表示,春安期間各勞動檢查機構將針對大型公共工程、石化工廠、大樓外牆清洗與夜間工作等高風險工作場所,及涉及公衆安全或業務異常忙碌的交通運輸業、零售量販店、儲配運輸物流業等事業單位,至少實施勞動檢查3350家次就工作場所安全衛生設施與工時、休息、休假及適用例假彈性調整措施等檢查重點,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防災機制,並遵守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預防相關規定。

同時,也會辦理30場次宣導,以提升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能力。事業單位如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每項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者,將依法停工。

勞動部指出,於歲末年終及春節期間,多數行業較平時忙碌,但對於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與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預防的要求,僱主更不能疏忽,應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對石化與化學工廠應強化危害物之管理及動火許可、對營造工程應落實施工架與模板支撐之倒塌崩塌災害預防、工廠歲修作業對進場管制與承攬管理等事項應確實辦理,以避免火災、爆炸、墜落、物體飛落、倒塌崩塌及泄漏中毒等災害。

勞動部重申,處分不是目的,僱主能確實改善才是重點,因此特別呼籲,僱主在此歲末年初期間,要求勞工增進產能或追趕工程進度的同時,對於職場的安全設施及管理絕對不能疏忽,如有延長工時、例假彈性調整措施等,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讓每位勞工朋友都能平安健康的迎接春節的到來,以及快樂的享受過年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