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帶13歲小女友上牀慶祝兒童節 事後辯稱:我不記得了
▲13歲未成年少女在兒童節時和19歲男友發生性關係。 (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新竹縣一名19歲的許姓男子和13歲的國一小女友小玉(化名)偷嚐禁果,事情曝光後被女方母親提告,他竟辯稱自己曾經發生過嚴重車禍,導致記憶力受損,不記得有發生過性行爲,但因爲臉書對話紀錄成爲鐵證,被依姦淫幼女罪提起公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許男與小玉雖爲男女朋友關係,但明知女方尚未滿14歲,性自主及事物判斷能力都還沒成熟,2人還是在去年4月4日兒童節時發生性關係,因爲事後小玉告知同校好友,輾轉被她的母親知道,才讓事情曝光。
許男到案後,坦承小玉有到過他的住處,但辯稱因爲2、3年前曾發生嚴重車禍,「頭殼撞壞」,記憶力受損,已經忘記當時是否有跟小玉發生關係,還供稱「如果小玉說有就有。」
檢方爲求慎重,找來小玉的好友問話,確定小玉事後曾告知此事、許男的父母也都說,知道兒子跟小玉發生性關係,並在小玉的臉書聊天內容發現相關內容後,判定雙方確實有過性行爲,將許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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