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當蜘蛛人爬屋檐求複合 女友嚇壞!警帶返所保護管束
高雄楠梓區一名38歲陳姓男子(左上)因與46歲蔡姓女友分手,陳男於22日上午9時許仗着酒意至蔡女的興楠路住處屋頂要求複合,警員(右下)到場勸他別做傻事。(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高雄楠梓區一名38歲陳姓男子與46歲蔡姓女友因爲剛分手,陳男於22日上午9時許仗着酒意至蔡女的興楠路住處要求複合,蔡女未理會,陳男竟攀爬上一樓車庫頂。警方獲報前往,見陳男情緒激動,易生危害,於是對他實施保護管束。
警方調查,陳男不甘被分手,前往蔡女住處,但蔡女不願應門,陳男就攀爬上二樓屋檐。警方獲報後到場,由兩名警員上前,趁着一名警員與陳男溝通之際,由另一名警員趁其不備強拉他下屋檐。陳男被拉下屋檐時還碎碎念,不肯罷休。警方在他身上聞到酒氣,對他實施保護管束。
警方表示,蔡女聲請保護令,警方也依規定通報家暴,由社政機關續處。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之1條規定,遇到恐怖情人、分手暴力的時候,不論是否同居或雙方已經分手,只要兩人以情感爲基礎,發展親密的社會互動關係,年滿16歲的被害人一旦遭受對方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就可以向警方請求協助、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楠梓警分局呼籲,請民衆尊重生命及尊重自己,對於另一半應該理性溝通、合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