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辦藥廠製造動物用僞藥 負責人父子具保共130萬元
▲臺南地檢署偵辦藥廠涉嫌製造動物用僞藥,搜索傳訊7人,5人交保候傳。(圖/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藥廠製造動物用僞藥,於4月1日指揮檢警調執行搜索5處,傳訊7人到案,扣得金黴素稀釋液、安莫西林懸浮稀釋液等動物用僞藥及生產機具,檢方訊問後,認爲楊姓藥廠負責人、廠長父子2人制造金黴素稀釋液等僞藥販賣,楊姓負責人具保80萬元、廠長50萬元,楊姓業務員、趙姓藥師各具保5萬元。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黃慶瑋,接獲臺南市政府告發藥廠涉嫌製造動物用僞藥,指揮檢察事務官、臺南市刑警大隊、高雄市湖內分局等司法警察,會同臺南市及高雄市動保處人員,於4月1日執行搜索5處,傳訊7人到案,扣得金黴素稀釋液98箱(每箱12瓶)、安莫西林懸浮稀釋液100cc裝21箱(每箱24瓶)等動物用僞藥及生產機具等物。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爲製藥公司負責人、廠長等楊姓父子,未經覈准擅自制造金黴素稀釋液等僞藥,販賣給臺南、高雄、嘉義地區等養豬戶,諭知楊姓父子各具保80萬元(負責人)、50萬元(廠長),楊姓業務員、趙姓藥師各具保5萬元。
檢方指出,凡動物用藥品均應經主管機關檢驗把關,業者爲圖牟利,以不明物質或液體稀釋合法疫苗濃度等方式,非法制造僞藥、劣藥對外販售,損及畜農權益及經濟發展,本署將嚴正查辦,以增進動物用藥品品質,維護動物健康,健全畜牧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