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重啓“購房落戶”政策: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可直接辦理落戶
新京報訊 (記者寇德娜)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發佈《關於合法穩定住所落戶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顯示,在南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實際居住的非南京戶籍人員,可以直接辦理落戶。該《通知》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對於上述新規的適用對象,《通知》明確,在南京市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即取得合法產權住房)人員,可以申請本人戶口遷入該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可以申請辦理戶口隨遷;房屋產權爲兩人及以上人員共有的,需經所有產權人協商一致確定其中一人申請立戶遷入,同時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辦理戶口隨遷;房屋產權所有人爲未成年人的,在申請落戶時需要隨監護人一併遷入。
此外,《通知》強調,該新規的合法穩定住所,僅指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取得合法所有權的住宅用房。
此前,中指研究院高級分析師趙芊表示,時隔6年,南京重啓購房落戶政策,以求吸納更多外來人口。在此政策之前,南京落戶政策已較爲寬鬆。今年一季度,南京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不及預期,置業意願較爲不足。進入4月份,市場熱度有所回升,但較往年“金三銀四”仍有差距。此時,南京再度重啓購房落戶,對接下來的市場有所利好,但政策效果有待觀察,大力發展產業、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或更爲重要。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