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iRent違規遭攔查直冒汗 警查獲大麻煙彈
31歲林姓駕駛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煙彈。(圖/簡銘柱翻攝)
一輛藍色iRent共享汽車行駛不穩、違規跨越雙黃線,隨即攔停,未料一查竟發現31歲林姓駕駛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煙彈。(圖/簡銘柱翻攝)
31歲林姓駕駛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煙彈。(圖/簡銘柱翻攝)
臺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夜間巡邏,發現一輛藍色iRent共享汽車行駛不穩、違規跨越雙黃線,隨即攔停,未料一查竟發現31歲林姓駕駛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煙彈。警方依法將其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對其是否涉及毒品影響下駕駛進行進一步檢測。
警方表示,當時員警見該車行駛異常,立即攔下盤查,發現林男神情緊張、額頭冒汗,且手持電子煙吸食器,疑點重重,遂要求他下車接受檢查。林男起初堅稱未吸毒,但在警方表示將立即使用檢驗試劑檢測後,終於坦承持有毒品,並主動交出手套箱內的大麻煙彈及充電裝置。經初步檢驗,該煙彈內含13.25公克大麻成分,屬第二級毒品。
警方進一步指出,雖然林男聲稱未在吸毒後駕駛,但考量其行車異常、跨越雙黃線等跡象,已依程序製作毒駕觀測表,並進行尿液檢測。若檢測結果爲陽性,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舉發,並依《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將其函送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嚴重危害身心健康,若於駕駛期間毒癮發作,更會大幅降低判斷力與反應力,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警方將持續強力查緝毒駕行爲,積極打擊毒品犯罪,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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