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崁溪悲歌!團膳業者排放油污廢水 環保局祭停工處分+罰款
▲桃園市某團膳業者私設管線將油污廢水直接排放南崁溪中,稽查人員攀爬取證。(圖/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提供,下同)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南崁溪畔某團膳業者多次將含油污廢水在側溝私設管線排放至南崁溪中,影響南崁溪水質,且該業者一年內經2次限期改善仍持續違規,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認定情節重大,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處停工,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該團膳業者位置緊鄰南崁溪自行車步道,利用地勢之便,於側溝中設置私人管線,將每日作業產生的油污廢水沿側溝及私人管線直接排放至南崁溪中,造成周遭環境有明顯酸臭味情形,稽查人員查獲該團膳業者違法並將其私人管線封管後,但業者仍持續排放油污廢水污染南崁溪,故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及第73條規定,認定情節重大,處以停工處分,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業者確實進行水質改善。
▲▼環保稽查人員在側溝中查到私設管線及取樣廠內油污廢水(圖/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環保局污染監控中心24小時受理民衆陳情,可快速調派稽查員前往稽查,呼籲各業者勿心存僥倖,爲節省成本及處理設備,非法排放破壞環境。另提醒民衆若發現有水污染或其他環境污染情事,可立即向環保局提供線索,歡迎多加利用1999市政服務專線,阻絕或減緩污染情形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