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狂追軍中同袍妻 密集傳訊「我等妳電話」騷擾

阿德明知她爲同事小偉的配偶,卻透過扶腰等肢體接觸,以及傳送LINE訊息示意追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宜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他老公小偉(化名)的軍校同學及服役單位同事阿德(化名)對其進行性騷擾,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法院在8月28日經言詞辯論後,判決被告須賠償原告新臺幣20萬元。

根據判決內容,小美主張自109年6月17日起,阿德明知她爲同事小偉的配偶,卻透過扶腰等肢體接觸,以及傳送LINE訊息示意追求,並在隨後以通訊軟體LINE及臉書持續對小美進行干擾。這些騷擾行爲已影響小美的日常生活,並使她心生畏懼,精神備受折磨,遂請求阿德賠償。

法院審理期間,小美提供了LINE對話紀錄、警察局的告誡書及申訴書等證據,顯示阿德多次以語音通話及訊息進行追求行爲,甚至在111年11月至112年1月間,多次傳送不當訊息,內容包括「我等妳電話」、「心情好點可以再打給我」等。這些證據被法庭採納,並與刑事庭的判決一致,認定阿德行爲屬實。

阿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僅透過書狀表示兩人早在94年間已認識,並質疑小美精神損害與其行爲之間的因果關係。然而法院依據刑事判決及國防部等單位的調查報告,認定阿德騷擾事實明確,並且確實造成小美精神上的痛苦,符合《民法》相關規定,應負擔賠償責任。

法院進一步指出,慰撫金的數額需考量雙方的身份地位及經濟能力,最終判定阿德須賠償小美2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