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聯手14歲兒虐打同居人5歲幼女 打掉門牙瞎扯:咬到糖果掉的

▲父子聯手虐打女友的5歲幼女,甚至連門牙都打斷。此爲示意圖。(示意圖/123RF)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嘉義劉姓男子與女友交往後,竟與前妻所生的兒子,聯手虐打女友5歲的幼女。動不動出拳腳毆打、踹踢女童,甚至還搧巴掌,將女童門牙打斷。被調查時,還辯稱是女童吃糖果時,牙齒不慎咬斷的。最高法院審理後,將劉男判處有期徒刑3年定讞。

判決指出,劉男與女子交往,女友則帶着5歲的女童,和劉共住於嘉義縣梅山鄉,並於去年登記結婚。但劉男屢次虐待女童,動不動就出拳毆打女童頭臉、身體,也會出腳重踹女童。劉男14歲的兒子看着爸爸的暴行,有樣學樣,也經常毆打女童。

2020年7月間,一家人到南投拜訪女童的乾媽,乾媽發現女童身上多處瘀青,心有不捨,透露出想要收養女童的意思。沒想到這讓劉男惱羞成怒,回到家後又對女童施暴。過沒多久,父子又聯手對女童施暴,這次一巴掌將女童門牙打斷,女童滿臉是血,但仍哭求「爸爸不要」。

當年10月間,劉姓父子因爲涉嫌其他刑案遭到通緝,最後被警方逮捕歸案,女友帶着女童前往探視時,警察發現女童全身是傷,進一步詢問才發現劉姓父子的惡行,因此報請檢察官另案偵辦起訴,女童則被緊急安置。劉男被依照「成年人傷害兒童罪」提起公訴;至於劉男未成年的兒子則被移送少年法院處理。

法院審理時,劉男否認虐打女童,推說是女友毆打女童成傷,至於牙齒掉落的部分,僅坦承「打了一下巴掌」,還說女童剛好在換牙,過了幾天才掉落,之後又改口,說是女童吃糖果時,不慎咬掉。

但法院比對劉男兒子、女友等人的供詞,認定劉男是主要施暴者,一二審法院均將他判刑3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