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爲女侍打死友人 男判刑11年2月
鬆姓男子酒後打死莊姓友人後棄屍山區,警方循着棄屍地點找到莊男時,已經嚴重腐化全身長滿蛆蟲,法醫判定爲顱內損傷爲主要死因,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將鬆男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片)
南投26歲鬆姓男子,2021年爲了女陪侍與友人大打出手,失手殺死友人,事後鬆男不但沒有將友人送醫,反而載到深山棄屍,還一路逃亡了半個月,南投地院審結,日前依偷竊、傷害致死等罪,判鬆男11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鬆男與48歲死者莊男去年8月1日晚間8點,在埔里鎮上某會所聚會,除了6名友人外,還有黎姓及潘姓女陪侍同歡,幾杯黃湯下肚後,鬆、莊爲了女陪侍而爭吵,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鬆男徒手毆打莊男頭、臉部,導致莊男重心不穩、跌坐在地,鬆男沒有停手,還用腳踢側腹部等,直到莊男躺在地上,沒了氣息。
鬆男沒有將莊男送醫,反而叫友人協助將莊男搬上座車,供稱要載莊男送醫、送回家,最後卻獨自將莊男載到埔里鎮一處深山裡,將莊男遺體丟入山下,鬆男怕東窗事發,也展開逃亡,先棄置莊男的汽車後,隨機偷取機車,一路騎到花蓮縣躲藏。
事後因莊男親友聯繫不上而向警方報案,警方鎖定鬆男,發現鬆男逃亡時共偷了4部機車,最後在屏東一家旅社找到鬆男,將其逮捕歸案,警方也循線到棄屍地點找到莊男,但已嚴重腐化,法醫判定爲顱內損傷爲主要死因,檢方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將鬆男起訴。
法管審理時,鬆男還辯稱是莊男先挑釁、罵他並出手毆打,出於自衛才還手,沒有故意殺人之意。但法官認爲,鬆男還手可以適可而止,而非死者倒地後繼續毆打,況且事後還棄屍逃逸、偷竊他人車輛逃亡,嚴重危害治安,造成家屬難以撫平之傷痛,因此判處上述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