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女友短視頻賬號“網戀”
本報訊 記者周孝清 通訊員彭君 曾國青 平日裡對自己噓寒問暖的“網戀女友”竟是男性。江西省寧都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詐騙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鍾某勝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20年11月,被告人鍾某勝看到其女朋友周某的短視頻平臺賬號有被害人李某等一些陌生男性用戶申請添加好友的信息,便萌生利用周某的短視頻平臺賬號冒充周某的身份對那些男性實施詐騙的想法。之後,鍾某勝使用周某的賬號添加李某等人爲好友,冒充周某的身份時常向李某發一些曖昧的信息,隨後又以談戀愛的名義與李某進行交往,再往後便開始以急需用錢給小孩看病、請別人吃飯、買手機等爲由向李某借錢,還要求李某爲其電話充值和支付購物款等。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鍾某勝共騙取李某款項1.8萬餘元。
2024年4月19日,被告人鍾某勝被抓獲歸案,歸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不法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鍾某勝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鍾某勝具有坦白情節,且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其具有犯罪前科,應酌情從重處罰。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詐騙數額、未退贓等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