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隱匿財產逃到外省,拒不執行就執“刑”

現代快報訊(記者 朱鯨潤 通訊員 樑法宣)欠錢不還逃到外省,隱匿財產拒絕執行,站在法庭上的王某對自己的行爲悔不當初。近日,無錫市樑溪區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拒執罪”案件。

十年前,王某因欠款糾紛被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王某歸還李某43萬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後,王某僅清償李某債務6.8萬餘元。因王某遲遲不歸還剩餘尾款,一年後,李某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向王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等。因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3年,該案恢復執行。在執行中,經調查,王某每月有數千元收入,存在拒執嫌疑。今年3月,法院將該執行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今年8月,王某被警方抓獲歸案。王某交代,爲躲債,他不僅逃到了外省,還註銷了手機號碼。在外期間他找了一份工作,考慮到自己被法院“納失限高”及賬戶被凍結的情況,他的工資都是領取的現金或讓公司發放至其親戚的銀行卡中。其間既未向法院申報財產、收入,也未打算用收入歸還欠款。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自2019年2月入職某公司,每月工資6000元。2019年3月至2024年1月間,王某共計領取工資32.7萬餘元。歸案後,王某歸還李某10萬元,並承諾會努力工作,將剩餘錢款還清。

法院認爲,被告人王某對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最後,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文中均爲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