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大了!人民法治都報道了:老人4月燃氣費12000,是往年的三四倍

鬧大了!人民法治都報道了:老人4個月燃氣費12000,幾乎是往年同期的三四倍。

因此,百分百是燃氣公司的問題了!

那麼,問題出在哪裡?

我覺得從表上做假不太能,大概率是通過後臺操控。畢竟現在都是電子錶,想控制不難吧?

這麼多居民反映費用上漲,只能說吃相太難看,下手太狠了,恨不得一下子吃個飽!完全不顧百姓的感受,直接魚肉百姓!

可恨!

這不是“誤收”而是犯罪,不能退了就算完了,畢竟誰敢保證以後不會繼續?

這事越鬧越大,如今人民法治都報道了,是不是該用法律制裁一下該爲此事負責的幕後黑手了?

重慶經信委發文通告:要求燃氣公司對收費有誤的用戶退費,要求不準漏一戶漏一人,絕不允許再出現類似情況。

可是,這個通告卻避開了幾個重點:

1.既然重慶經信委承認收費有誤,並要求給用戶退費,那麼就是承認燃氣公司多收費了,而收費是按燃氣表收的,那麼也就變相承認了燃氣表有問題,爲什麼到目前都一再說燃氣表沒問題呢?

2.既然燃氣表沒問題,那麼爲什麼換了燃氣表以後燃氣費就大幅增加了,而且是7000多戶,那麼這增加的燃氣費是怎麼來的?表沒問題就是人的問題,那麼誰人這麼膽大妄爲?

3.這次“錯收”並退費了,而收費是按燃氣表收費的,在燃氣表沒問題的前提下,下次收費不也是“錯收”嗎?不也是要退費嗎?這燃氣費按什麼標準來收取呢?

4.這種燃氣表還會繼續換下去嗎?既然燃氣表沒問題,沒換的用戶肯定還要換,可是換了以後增加的燃氣費誰來負責?這不成了一個因果循環嗎?因爲換了燃氣表,所以燃氣費增加了;因爲燃氣費增加了,所以要“退費”了!

因此,“退費”絕對不是此次事件的解決辦法,這只是解決了“面子”而忽略了“裡了”,燃氣費大幅增加到底是表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決不能一帶而過,忽略了重點中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