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動脈瘤男無法行房 妻卻生了女寶!還嗆不給錢還債就賣淫
腦動脈瘤男長期臥牀、無法行房,但妻子卻生了女寶,還說不給錢還債就被抓去賣淫。(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因腦動脈瘤破裂,合併蜘蛛膜下腔出血,導致意識不清,四肢僵硬須長期臥牀,完全喪失行動能力,生活無法自理。不料,妻子小萱(化名)卻離家,不曾返家照顧,甚至後來還生了女兒,阿國不滿2人長期未有性行爲,不想當現成的爸,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請求否認女兒是他所受胎。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他不曾與小萱同牀共眠,也不可能有性關係,但小萱竟在外與人發生性關係,還生下一女。後來小萱甚至打電話或短暫回家,告知他的父親,指稱在外欠債,若不給錢讓她還債,就會被抓去賣淫,父親因同情便匯款2次,後來小萱又因借信貸,再度要求父親幫忙清償。
阿國的家人作證指,阿國2011年起意識不清,後來小萱在2016年生女兒後,突然返家要求報戶口,當時小萱說是用阿國的精子做人工受孕,但是阿國並沒有存精子,雖然對此有些懷疑,但也並未多加詢問。
法官審酌,小萱長期離家,也未返家照顧無行爲能力的阿國,彼此間互信、互愛、互諒之基礎已失,無法繼續保持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幸福,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阿國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請求離婚,尚屬有據,應予准許。而小孩非自阿國受胎所生,即非阿國的婚生子女,自非小孩的親權人,無須負擔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