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2連敗 婦聯會遭「廢止立案」處分 法官撤銷

婦聯會昔日上街頭抗議。(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3年前要求婦聯會限期修改章程轉換爲政黨,婦聯會不服提告,日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內政部的處分不合法應撤銷,判決婦聯會勝訴;內政部另處分「廢止立案」部分,婦聯會另提行政訴訟,北高行政法院9日判決撤銷處分,但尚未公佈判決理由。

婦聯會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爲全國性政治團體,但內政部認爲婦聯會沒有在《政黨法》施行後2年期限內,完成轉換政黨程序,在2019年發函要求應在4個月內修正章程並轉換爲政黨,且廢止立案,婦聯會不服對內政部分別提起2個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