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四歲的孩子見日寇把母親扔到井裡,他哭喊着搬來凳子上了井臺
年僅四歲的孩子見日寇把母親扔到井裡,他哭喊着搬來個凳子上了井臺,隨後的一幕令日寇瞠目結舌。
以下是侵華日軍金子安次的供述。
他和一個老兵闖入了一座村落,在一所房子裡找到了一位年輕的婦女和她大約四歲的孩子。
“這樣的行徑對我們來說不過是家常便飯,但今日遭遇了這位婦女的頑強抵抗,出乎意料。”
儘管婦女奮力抗爭,她仍被那野蠻的兵強行侵犯。輪到金子安次行兇時,她的反抗更爲激烈,金子安次始終未能得逞。一旁的老兵因掙扎而汗流浹背,憤怒地失去了理智。他狠狠地拽着婦女的頭髮,將她拖到院子裡的井旁,那兒有一個一米高的井臺。
“老兵抱怨道這個女人太掃興了,‘金子,擡她的腿。’於是我便照做,隨着一、二、三的倒數,我們把她扔進了井中。”
“媽媽!媽媽!”孩子如同失去理智一般,邊哭邊圍着井臺轉圈。兩個畜生邊抽菸邊冷眼旁觀,取樂於孩子的痛苦。
之後,孩子哭泣着跑回屋內,拿出一把凳子,放在井臺邊,攀上去後,絕望地呼喚着“媽媽”,隨即跳入了井中。
兩名日軍被這突如其來的舉動震驚,他們跑到井口,向下張望,卻只見一片漆黑,隱約中聽到了響動。
“該死,這還太輕易了!”老兵怒罵道。
“想到同袍會嘲笑我連一箇中國女人都征服不了,我感到羞愧透頂,氣憤不已。於是,我掏出一個手榴彈,扔進了井裡,接着一聲巨響,井中爆炸了。這就是昭和十六年我犯下的罪行。”
日軍在侵華期間的所作所爲,展現了人性中最爲黑暗和殘忍的一面。金子安次的行爲,包括強暴、謀殺以及對無辜者的冷酷虐待,是對人權和人道主義的踐踏。這些行徑不僅是對個人的極端侮辱和身體傷害,而且對受害者家庭產生了深遠的心理創傷。日軍的這些罪行,無論是在國際法還是任何有道德標準的社會中,都是不可饒恕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