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公告臺中明年一期稻作停灌 明年1月7日起受理補償申請

農委會公告臺中明年一期稻作停灌,自明年1月7日起,可受理農民申請停灌補償案。圖/中市農業局)

水情嚴峻,行政院農委會已發佈竹苗中明年一期稻作,將停灌,並實施補償措施。其中,臺中農田影響面積約1萬7,345公頃,農委會將對公告停灌範圍內的實際耕作者,進行補償,中市農民可自明年1月7日起至26日,向農委會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申報,假日服務中斷,歡迎多加利用

臺中市農業局表示,此次停灌補償措施爲公告停灌範圍內的實際耕作者,補償措施分爲兩種樣態,包括不種稻作,且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劃」的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9.3萬元;而不種稻作,且辦理翻耕或種植非獎勵作物(排除大宗蔬菜甘藍結球白菜花椰菜)或由農田水利署管理處供水養殖者,每公頃可補償8.2萬元,農民可自行選擇申報辦理。

農業局說,停灌區內,實際耕作者可於受理申報期間,即明年1月7日起至26日(假日無休),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農會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切結書等相關文件至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工作站申辦,臺中管理處也會排定時段指派專人到各水利小組受理申請,減少農民舟車勞頓

農業局提醒,針對此次受停灌影響的相關產業,農委會相關救助措施,包括育苗業者依「水稻育苗中心受停灌損害救助作業要點」,每公頃救助2,000元;水稻代耕業者曳引機,每臺救助15至20萬元、插秧機每臺10萬元、收穫機每臺20萬元,每項代耕機械限救助1臺,而曳引機及插秧機,擇一救助,單一業者至多救助2臺。

此外,稻穀烘乾業者則依稻穀乾燥機設置容量,烘乾每公噸幹谷最高救助3,600元;另如有其他受停灌影響的相關產業,包括糧食倉儲、碾米運輸等業者,依其實際損害程度,給予適當補償。

若農民因停灌,導致償還農業專案貸款困難者本金償還期限可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利息,由政府補貼。公告停灌地區,不得要求供水灌溉,且已領取此次停灌補償者,不得再因缺水因素,請領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