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廁偷拍遭逮!他瞎扯屎在滾 檢查瀏海還自拍...慘被法官打臉

▲男子衝圖書館女廁想偷拍遭逮,判處5月徒刑。(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朱姓男子,遭女孩發現,在圖書館女廁內持手機拍攝如廁,但男子喊冤辯稱,當時想大便衝到圖書館男廁,發現是蹲式、很急又大不出來,便去女廁內無障礙廁所,由於手機有他在男廁整理儀容照片,法官認爲當時肚子絞痛,怎會有時間在男廁所整理儀容,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依據判決書指出,朱男於2023年7月20日傍晚在某間圖書館,4樓自習室,朱男進入女廁無障礙廁所,想偷拍女生如廁畫面及身體隱私部位,一名女孩進到廁所內門縫看到,男子持手機鬼祟的在隔間牆空隙,立刻要求他交出手機,館員得知後立即通報警方到場。

朱男辯稱,自己當時肚子絞痛,但在男廁蹲式廁所上不出來,情急之下,纔會去女廁的無障礙廁間上坐式廁所,當時女孩推開門時,手上拿着行動電話,所拍到的照片,1張是不小心拍到自修室的桌子,另一張是在男廁時整理儀容,不小心拍到男廁的門。因此遭到法官打臉,真的很難想像因肚子絞痛出於急迫,怎麼還會有時間拍下檢查瀏海或整理儀容的照片。

女孩在庭訊時哭着證稱,「我不認識被告,亦與被告無任何糾紛」,「辯護人有提到金額來調解,我覺得這是對我的污辱,我不接受金錢賠償;我只是想好好讀書,沒人想要出門發生不好的事,我在本案受到的心理煎熬不比被告來得輕鬆」,如果被告認罪,我可以接受附條件緩刑等語。

法官審酌,被告並無前科紀錄,爲圖一己之私慾,竟欲以行動電話拍攝告訴人之性影像,欠缺對他人隱私權之尊重,犯行將恐使使用圖書館之人感到不安,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改易科罰金。扣案的行動電話沒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