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吵架亂做手勢 太陽穴旁比YA又晃動…結果被告賠大了

彭女在吵架時突然比出YA的手勢太陽穴周圍晃動,像是在嘲諷同事精神問題。(圖/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亂比不雅手勢可能會吃上官司!桃園市一名彭姓女店員和另一名翁姓女店員吵架時,突然比出YA的手勢在太陽穴周圍晃動,像是在嘲諷對方精神有問題,讓翁女憤而提告。法官認定手勢已經構成公然侮辱,判決彭女必須賠償新臺幣1萬3千元。

根據瞭解,彭女和翁女當時正在超商清點整理貨物,兩人卻因爲業務上的問題吵了起來,彭女當着客人的面比出類似YA勝利的手勢,但手卻不斷在太陽穴附近搖晃,暗諷翁女智障、精神不正常,讓對方憤而提告。

▲法官認定手勢構成公然侮辱,判決彭女要賠償13000元。(圖/東森新聞)

彭女接受偵訊時表示,她當時是在比走路的手勢,手會不斷搖晃是要請客人趕快離開。法官認爲,彭女如果沒有侮辱人的意思,後來就不會拜託店長,不要提供店內的監視器畫面,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千元,另外在民事部份則需賠償1萬元。

警方提醒民衆,除了這次將2根手指在太陽穴周圍左右搖晃外,另外像是比中指或吐口水,辱罵別人白癡白目笨蛋等等都有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小心出一口惡氣代價就是上萬元的罰金

▼一般民衆也認爲,將2根手指在太陽穴周圍左右搖晃外會讓人不舒服。(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