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遭公車撞「斷臂還呼救」 母控:被司機再輾斷頸亡
臺中市鉅業客運305號公車於22日晚間行經臺中市中區中山路時,撞上正在穿越馬路2名女大生,造成1死1傷。(圖/中時資料照)
22日晚間有兩名東海女大生林姓女子與王姓女子,行走於臺中市知名伴手禮「宮原眼科」旁的斑馬線上,遭到臺中市鉅業客運305號公車撞倒,造成王女受擦挫傷送醫,林女搶救出來後送醫仍不治;死者母親原以爲女兒是遭到公車撞倒後,輾至車尾而喪命,如今,同行且受傷的王女向她表示,當時林女僅手臂遭壓斷,公車司機施姓男子下車查後看,便又上車移動車子,遭到公車第二次輾過才喪命。
當時同行也被撞傷的王女向死者林女家屬透露,意外發生當下,林女並未死亡,只是手臂遭公車輾斷且不斷的呼救,而當下王女也朝着公車司機大聲呼喊求救,然而,對方有一度下車查看,也未做任何急救措施,便立刻回到車上打電話,下秒便踩下油門前進,導致壓在車底下的林女頸部遭壓斷,說明林女是遭到公車第二次輾過才喪命。
對此,死者林女母親表示,原以爲女兒是遭到公車撞倒後,輾至車尾而喪命,但同行的王女提出的另外說法,讓她清楚知道當時女兒第一時間還活着,只有手被壓斷,而因爲公車司機施姓男子又移動了公車,才導致女兒頸部硬生生地遭輪胎輾過。
林女母親也說,女兒從小最乖、最守法,只要過馬路都會拉着他們走人行道,也告知他們要守法、走人行道是最安全,可是女兒乖巧的想法卻被公車司機一夕間破壞殆盡,林母也質疑公車司機施男,是否有如外界傳聞不明文的規定,當人被壓在車下無法爬起,就要將被害者撞(輾)死,好讓理賠金可以賠少一點,對此,施男也立即辯駁「不是不是,客車跟貨車不一樣,貨車可能是這樣,客車我不會啦」。
這起案件發生後,鉅業客運經理徐維聯昨出面向家屬、學校致歉,表示全力配合市府、檢警釐清事發經過,也會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臺中市交通局表示,鉅業客運過去5年已造成2死、另有69件受傷事故,前晚再發生死亡事故,將依《公路法》等規定重罰,初步概算處分約120萬元,並列入公車評鑑成績,將影響該公司今年請領補助金額。另民代抨擊市府管理出問題,交通局昨要求全市公車業者召回約1300名駕駛員,加強行車安全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