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客住2年變老婆 房東瞞5子女結婚「100萬蒸發」結局曝光
徐姓房東十多年前認識來看房子的吳姓女子,對方承租後多次示愛,並表明願意結婚,後來他瞞着5名子女於2018年8月間登記結婚,哪知道對方不僅不願意同居,也不曾煮過一頓飯,2019年3月間欠租落跑,害他人財兩失,最終心寒決定訴請離婚,日前獲得臺南地院法官裁準。
▲徐男沒有先告知家人就與吳女登記結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下同)
徐姓房東在判決書中提到,起初吳女是看到租屋廣告纔來看房子,但沒有承租,2016年間兩人在公園相遇,聊過之後決定租下臺南市某區的一樓房子,不過雙方沒有沒有簽訂書面租賃契約,只是口頭約定每月租金爲3000元,水電費由房客負擔,「可是她經常拖欠水電費,租金也是隻付了一年多就沒再給。」
徐姓房東無奈表示,吳女入住後經常示愛,強調會照顧他的晚年、不會欺騙,整整追求了2年,讓他以爲遇上真愛,於是瞞着5名子女同意結婚,並在2018年8月間完成登記,「婚後她藉口次子態度不佳,拒絕搬來同住,偶而過來也只待了1、2個小時就離開,我們沒有共同生活過,她不僅不曾整理家務,連一頓飯都沒有爲我煮過。」
更誇張的是,吳女因爲長期積欠房租又不整理環境,多次被長子口頭要求搬離,徐姓房東還幫忙求情,哪知道2019年3月初因爲水塔故障,恰巧抽水馬達在女方房間,找來警察、鎖匠、水電工一同打開房門,才發現人早就已經落跑了,只留下髒亂不堪的空房。
▲徐男抱怨吳女婚後沒有爲他煮過一頓飯。
徐姓房東指控,吳女還曾向長子坦承拿走帳戶中的100萬元,因爲怕東窗事發纔會逃跑,「結婚之後她明明有手機,卻都故意用公共電話打來,讓我無法自行與她聯絡」,如今人已經失聯超過一年,他實在沒有辦法,這才心寒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而吳女經過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臺南地院法官認爲,徐姓房東上述證詞都有戶籍謄本、存摺影本、警方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爲證,加上證人長子證述十分詳細,因此認定他所說的都是事實,最終判準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