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重逢舊愛願當小三!「恐怖手段」逼正宮離婚還嗆:剛好而已

正宮主張,她與丈夫阿周同爲夫妻,育有一未成年子女,但小美卻在明知對方已婚的前提下,不斷向老公傳送「你就跟我做愛時,暫時忘記你老婆啊」。(圖:shutterstock / 達志)

一名已婚女律師法務助理,怒斥丈夫出軌女律師小美(化名),對方甚至多次向她傳送騷擾訊息,導致她經常夜不能寐,還因此罹患憂鬱症,憤而提告求償。臺中地院審理,判處小美應賠償元配40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她與丈夫阿周同爲夫妻,育有一未成年子女,但小美卻在明知對方已婚的前提下,不斷向老公傳送「你就跟我做愛時,暫時忘記你老婆啊」、「明知道丈夫劈腿還決定結婚,後續會得到這種對待,也是剛剛好而已」、「妳好可悲,這種畸形的婚姻也死不放手,是缺房缺錢還是缺愛」。

不僅如此,小美甚至還向原配炫耀「他過去怎麼樣對待前女朋友們,應得的報應會延續下去的」等訊息,併發生性行爲,足以侵害其配偶權,憤而提告求償。

對此,小美辯解,她過去曾與阿周有過一段情感糾紛,多年來不曾聯繫,但她卻忽然莫名其妙地被正宮騷擾,爲此僅能向對正宮坦言被阿周家暴的事實,懇請她及時收手。

針對正宮控訴稱她擅闖律師事務所一事,小美說,她當時根本沒有見到正宮,強調自己絕無盯哨,或有做出讓對方不能營業等情事。至於訊息內容,也僅僅在描述事件或過程,顯然無法構成騷擾等語。

臺中地院審理,審酌小美邀請阿周開房併發生性行爲,已屬不當交往,足矣侵害原配的配偶權,還頻繁撥打正宮電話、傳送干擾訊息導致對方精神痛苦,甚至因此失眠及患上憂鬱症,衡量其學歷、經濟等情狀,判處小美應賠償元配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