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車接送小孩出車禍 被查竟是這危險身份下場慘了

侯女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罹患新冠肺炎後,並無遇生命、身體等之緊急危難,竟未能遵守規定,擅自離開隔離地點,遭臺北地院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42歲的侯姓女子去年10月確診遭臺北市衛生主管機關指示隔離,但她爲了接送小孩擅自騎乘機車離開隔離處所,因在臺北市建國北路2段與錦州街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獲報查出她違反隔離措施外出趴趴走,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侯雅雯在20221年10月12日上午因確診而經衛生主管機關指示其在同年月11日至同年月18日間,在她住處進行隔離,侯女明知新冠肺炎病毒傳染力極高,竟然爲接送小孩,擅自騎乘機車離開隔離處所,檢方考量她偵查中坦承不諱,聲請簡易判決。

臺北地院審酌侯女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罹患新冠肺炎後,並無遇生命、身體等之緊急危難,竟未能遵守規定,擅自離開隔離地點,造成其他人受傳染之風險,衍生社會不安及恐慌,有所不該,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