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醫美拉皮麻醉亡 衛福部:研議「所有要麻醉項目」納規範
▲專科麻醫提醒,大小麻醉都有風險,都應由專科麻醫執行。(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中山區光澤醫美診所爆出患者麻醉死亡事件,引發各界關注。對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今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把所有醫美涉及麻醉項目納入規範。
該起事件爲一名49歲邱姓女子本月7日下午前往光澤醫美診所,進行電波拉皮、皮秒以及肉毒施打等療程,術前進行麻醉後,卻導致邱女血氧濃度不足,緊急通知救護車送醫,但送醫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抵達馬偕醫院搶救後仍然宣告不治。
事件爆發後,引發各界對醫美執行麻醉的安全疑慮。根據衛福部目前規範的特管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八項手術(如:削骨、中臉部、全臉部拉皮、大量抽脂、腹部整形、鼻整形、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全身拉皮手術)時的麻醉資格有所規範限制外,其他的光電、醫美、或整形手術並沒有規範。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也在質詢時提到,覈准施行特定手術的醫美診所總共有700多家,但取得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只有41家,連醫策會認證都不敢參加,這些診所品質真的堪慮。她要求,衛福部應要分析醫療亂象,掌握瞭解問題,才知道怎麼改善。
對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除了特管法規定的8項特定手術之外,要求衛福部針對所有醫美涉及麻醉項目,如光電、醫美或整形手術都研議納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