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富特羣聚後觀光局修法 旅宿損害國家利益最重可廢照
諾富特飯店去年爆發新冠肺炎羣聚事件,被指是造成大規模本土感染並升級3級警戒的原因之一。(本報資料照)
諾富特飯店去年爆發新冠肺炎羣聚事件,被指是造成大規模本土感染並升級3級警戒的原因之一,今年5月經立法院3讀通過並由總統公告,未來旅宿業經營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等,最高可罰50萬元,交通部觀光局也預告修正處罰條例,情節重大者可廢止其執照。
根據觀光局修正的「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旅宿業經營者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爲可罰3至15萬元;情節重大者,可罰15至50萬元,並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另一方面,導遊、領隊考試過去由考試院考選部負責,但業界反映應由觀光主管單位來辦較爲合適,畢竟國家考試的程度較高,導致有些人很會帶團,卻無法通過國家考試;又例如許多新住民有語言優勢,可負責接新南向國家的旅遊團,卻因中文程度不好同樣無法通過國家考試。
觀光局表示,目前修法已經過關,至於施行日期,要由行政院與考試院訂定。觀光局也說明,以後導遊領隊考照的用語不叫考試,改爲評量,等政策確定後再與產學界討論實施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