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急性病牀做月子中心 遭糾正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察委員尹祚芊、馬秀如、李復甸提案,糾正衛生福利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監察院指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於轄內醫療機構多年挪用急性一般病牀經營產後護理業務,未取締裁罰、輔導改正,默許業者遊走於法律規定空間,造成醫療資源錯置。

糾正案文表示,衛生福利部沒積極督促地方政府糾正脫法行爲,又函釋容許。

監察院說,產後護理機構設立情形,95年爲46家、96年爲60家、97年爲74家、98年爲94家、99年爲103家、100年爲117家及101年爲148家,增長情形顯而易見,爲保護消費者權益,主管機關監管責任責無旁貸。

監察院指出,衛福部依法應進行產後護理機構評鑑,但歷時多年都未辦理,遲至民國99年制定評鑑標準,且延至102年才辦理首次正式評鑑作業,有違失。10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