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數百萬公款照顧大哥孫道存嫩妻 太電總座孫道亨250萬交保
臺北地檢署
檢調偵辦太平洋電線電纜掏空案,續有發展。檢調發現,已故的前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孫道存,2017年因被控掏空新臺幣200億元入獄,但時任太電董事長苑竣唐、及孫道存二弟擔任太電前副董的孫道亨等人,涉嫌挪用太電資金200多萬元,供孫與嫩妻吳逸萍作爲日常花用,另以太電公司名義花費數百萬元長期租用賓士、豐田保母車給孫、吳使用,涉嫌掏空太電資產。臺北地檢署26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兵分7路搜索約談苑竣唐、孫道亨、孫道存特助馮小容、太電前總務部協理林世章4人,另以證人傳喚孫道存嫩妻吳逸萍作證。檢察官訊後諭令孫道亨250萬元交保、林世章30萬元交保,苑竣唐及馮女、吳女請回。
據瞭解,本案因2016年間孫道存欠稅1.2億元遭管收,當時苑竣唐、孫的特助馮小容在數小時內就籌出1.2億元救孫,引發檢調懷疑,深入清查太電資金,循線查出本案。
檢調懷疑,孫道存因掏空案於2017年9月29日入監服刑,但時任太電董事長(現爲太電總經理)苑竣唐、副董兼總經理孫道亨、太電總務部協理林世章、孫道存特助馮小容等人,以迂迴方式挪用太電資金200多萬元,供孫與嫩妻吳逸萍作爲日常花用。
另苑竣唐等人自2020年起以太電公司名義租用賓士轎車、豐田保母車2輛車給孫道存、吳逸萍使用,直至2021年11月孫道存過世爲止,金額約爲數百萬元,造成太電公司及股東損失。
檢調認爲,苑竣唐、孫道亨等4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殊背信罪嫌,臺北地檢署26日指揮調4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7處,約談苑竣唐、孫道亨4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