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離岸風電國產化提貿易爭端 經部:持續溝通

我國離岸風電有規定國產化比例,歐盟認爲此舉違反當初加入WTO的承諾,提出貿易爭端解決諮商。(圖/報系資料照)

針對臺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的做法,歐盟26日依WTO規定與臺灣進行爭端解決諮商,若60天內無解方,將可能把臺灣告上法院,對此經濟部表示,已針對國產化政策進行研析、檢討,將朝開放方線研議,並持續與歐方溝通。

世界貿易組織(WTO)26日舉行爭端解決小組會議,歐盟針對臺灣的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要求與臺灣進行諮商,主要認爲該政策違反WTO規定;歐盟貿易總署認爲,投入綠色能源應尊重全球公平競爭,臺灣國產化政策有違加入WTO時「不歧視進口貨品、服務」的承諾。

經濟部表示,有關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經濟部郭部長日前已表示,本部已對國產化政策進行研析及檢討,未來將會朝着開放方向研議。

WTO會員對於貿易伙伴之貿易政策若有不滿意的地方,經過雙方溝通後,若仍認爲有必要經過WTO爭端解決程序,WTO協定賦予會員權利提出爭端諮商要求。因此歐盟向臺灣提出諮商要求,這是每個WTO會員的權利義務。

我方已透過駐外單位積極向歐方進行說明,期以化解對我政策之疑慮;針對歐盟提出WTO爭端解決諮商請求,依WTO規定,我國須於10日內迴應是否同意諮商,經濟部將與包括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在內的國內相關單位共同合作處理,並持續與歐方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