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要逼迫中企把技術交出來”
【文/觀察者網 阮佳琪】
當地時間20日,英媒《金融時報》援引兩名歐盟高級官員的消息披露稱,歐盟正計劃要求前來投資建廠的中國大陸企業向歐洲企業轉讓技術產權,以換取享受歐盟補助的資格,作爲其更嚴格的清潔技術貿易制度的一部分。
報道稱,電池企業將首當其衝,未來新規還可能將範圍擴大至歐盟其他綠色行業領域。
據這些官員所說,新的技術轉讓標準將率先於今年12月的歐盟10億歐元電池開發補貼項目中實施,屆時將要求中國企業在歐洲設廠時共享技術知識。他們補充稱,新標準在招標前可能會有所調整。
如此條款堪稱野蠻的強盜邏輯,而這家西方媒體卻帶着爲布魯塞爾開脫的明顯意味寫道,上述計劃體現了歐洲對中國態度轉向強硬,美其名曰稱歐洲正試圖保護受到嚴格環境法規約束的歐盟企業免遭所謂“廉價且污染更嚴重”的進口產品的衝擊。
文章甚至倒打一耙稱,歐盟此舉與中國“要求外國公司共享知識產權以換取市場準入如出一轍”,企圖合理化這一明顯背離自由貿易市場原則的“霸王條款”。
對於歐方所謂“強制技術轉讓”的無端指控,新華社曾指出,事實上,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外國企業必須轉讓它的技術給中國合作伙伴。企業與企業之間進行技術轉讓,完全依據契約,是市場主體自願交易的結果。中國在特定領域的合資和股權比例限制等要求,是中國和世貿組織成員談判的結果,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這是多數國家都採用的做法,和強制技術轉讓沒有關係。
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也早就此強調,中國政府一向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採取了衆多強有力的措施保護國內外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在知識產權合作方面,中歐雙方建立了知識產權工作組機制。通過這一機制,中歐雙方一直保持着有效溝通,在諸多領域取得了積極成果。
2023年12月12日,江蘇常州,寧德時代旗下江蘇時代新能源零碳工廠的純電動汽車電池產品展示。視覺中國
《金融時報》指出,電池是電動汽車的重要組成部分,佔總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這使得電池供應鏈對正向低污染車型轉型的歐洲汽車製造業至關重要。
報道稱,總部位於瑞典的歐盟頭號電池製造商Northvolt因難以提高產量,正深陷財務狀況持續惡化、瀕臨破產邊緣之際;與此同時,隨着歐盟對中國科技產品進口的審查限制不斷增多,包括寧德時代在內的一些中國電池製造商轉而直接在匈牙利和德國等歐盟成員國建立超級工廠,遠景能源也在西班牙和法國的工廠投資了數億歐元。
《金融時報》稱,今年早些時候中方有關部門已經給出了新的對歐投資建議,理由是“布魯塞爾政治的不確定性”。這一點從近期歐盟在綠色技術領域對中國企業和產品頻下黑手就可見一斑。
早在今年年中,歐盟就被曝對華電動汽車挑起關稅爭端,意在迫使中國車企赴歐洲組建合資企業,並與歐盟同行分享技術;今年9月,歐盟更直接“現改”規則,宣佈在當月啓動的歐洲綠色氫能項目補貼競標中,新增限制在投標項目中使用中國製氫電解槽產品及零部件的一條所謂“彈性要求”(resilience requirements),規定中國成份不得超出整體的25%。
“政客”新聞網歐洲版當時坦言,用投資換取關稅優惠、市場準入等的做法已不新鮮,但歐盟此次揮起關稅等“大棒”來迫使中國汽車企業進行投資的做法“並不多見”,言語中難掩對歐盟此舉的驚訝。
6月13日,2024上海太陽能光伏與智慧能源展覽會,鹼性電解水制氫設備。視覺中國
《金融時報》還提到,除了對歐洲經濟疲軟以及企業在不依賴進口的情況下難以實現氣候雄心的擔憂,歐盟對華貿易措施未來還將受到特朗普新一屆政府對華態度的影響。
報道援引與特朗普關係密切之人的話稱,其新一屆政府將向歐盟施壓,要求歐盟效仿華盛頓的做法,對來自中國的商品和投資設置更多壁壘。
一名歐盟高級外交官說:“如果我們想在特朗普的某些議程上配合他,那麼我們就需要決定如何對待中國。”
總部位於倫敦的智庫“歐洲改革中心”,其高級研究員伊麗莎白·科納戈(Elisabetta Cornago)表示,歐盟委員會正在“努力尋求多種途徑”來加強其貿易防禦,以應對受美國對華關稅影響,可能大量涌入歐洲的中國產品。
她警告說,對中國零部件採取更強硬的立場,可能會對歐盟的脫碳努力產生不利影響。
“你們暫時採取了一種貿易保護措施,比如創新支持……來支持你們的行業,但這並沒有降低消費者的價格。”科納戈補充道,這項措施可能會使歐盟汽車行業在與中國的競爭中“更加無所適從”。
當下中歐電動汽車磋商仍在緊張進行中。11月2日至7日,中歐技術團隊在北京進行了5輪磋商,就歐盟對華電動汽車反補貼案價格承諾方案的具體內容進行了深入交流。
據央視“玉淵譚天”16日的最新消息,中歐雙方已經達成了“技術性共識”,尤其在價格承諾框架和協議執行機制方面取得了共識。所謂“價格承諾框架上的共識”,就是指此輪談判雙方就整體框架達成一定共識,也說明雙方願意將資源集中在覈心利益的談判上,努力相向而行。
據專業人士介紹,此前,雙方談判中涉及的核心問題包括如何實現“可監管”和“可執行”。在談判過程中,歐方一直懷有一種“不切實際的極致完美主義”,始終對中方提出的價格承諾方案心存疑慮,擔心會不會難以執行、難以監管。而這次雙方達成的共識,正是在這一問題上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這名專業人士還透露,若中歐雙方達成價格承諾方案,在方案執行和監管中,在以往案件中積累了豐富經驗的中國機電商會將擔任核心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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