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吵醒弟妹隱忍…國中少女寒假遭叔公性侵 開學崩潰向師泣訴求救
南投一名14歲少女去年除夕夜遭叔公伸狼爪,因怕吵醒身旁睡着的弟、妹,被對方以手指性侵,事後怕生病的母親擔心不敢說;直到寒假返校日,見到導師情緒崩潰全案才曝光,叔公被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8月。
判決書指出,去年除夕夜,年僅13歲的少女與弟弟、妹妹已返回房間睡下後,其叔公酒後見她躺在牀上竟起色心,先以手伸入少女的內衣褲內,撫摸她胸部、外陰部,少女雖有推擠反抗,但怕吵醒弟、妹,不敢聲張,最後遭手指性侵得逞。
事發後,少女因她母親生病,怕母親過於擔心,因此隱忍,直到寒假開學前的返校日,見到導師才情緒潰堤,稱被親人性騷擾,暴哭了10多分鐘才說出事發經過,導師察覺並非單純性騷擾後,除安撫少女也依規定通報校安,後續協助報警。
但因少女身心受創嚴重,本來學習成績不錯的她,開學後情緒不穩也影響學習,甚至出現幻聽、幻視、自傷等狀況,並常在聯絡簿寫下很多負面情緒的東西;經精神鑑定,符合遭受重大心理壓力事件後的症狀,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羣。
叔公則辯稱,案發當天確實有喝酒,他回房間睡覺時,看到少女及她的弟弟、妹妹都在睡覺,他是把她們抱起來挪到旁邊去,自己纔有睡覺的位置,並沒有對少女有性交行爲;但法院綜合相關證據,認爲是被告所辯,顯然是事後卸責之詞。
南投地院法官認爲,兩人爲親屬,案發前關係良好,無構陷動機;且案發經過非孩童日常生活經驗,若非親身經歷,恐難如此一致之證。而被告身爲叔父爲滿足性慾,罔顧人倫,將他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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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13歲的少女遭叔公指侵得逞,因怕母親擔心不敢說,返校看見導師,情緒崩潰泣訴,全案才曝光。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