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班有解! 勞動部新函釋:例假、休息日可混搭挪移

勞動部頒新函釋,例假和休息日可挪移。(圖/記者周康玉攝)

記者周康玉/臺北報導

企業勞工叫苦連天的一例一休排班問題有解!勞動部發布新函釋,只要勞資雙方同意,在上班不超過6天的情況下,例假跟休息日可以任意挪移。

根據勞動部去年10月的函釋,是要讓勞工不要連續上班超過6天,勞工必須在第7天用休息日或例假讓勞工休息,但這一函釋不僅讓企業排班很困擾,也讓很多希望能排連續休假的勞工很爲難,勞動部今天表示,只要勞資雙方同意,且在上班不超過6天的情況下,例假跟休息日可以任意挪移。

勞動基準法修法上路以來,引發許多爭議,根據日前勞動部回函給高雄市勞工局的函釋中指出,只要勞資雙方同意之下,例假跟休息日可以在每7天週期任意挪移,但不得違反連續上班超過6天的規定

勞動部說,如果第7天休息日,而勞工出來加班,讓勞工上班超過6天就已經違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