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原因曝光!陳彥翔縱火燒死8至親 法官:須與社會永久隔離

竹市輪胎行縱火害8家人命喪火窟 ,逆子陳彥翔一審遭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中時資料庫)

新竹市東大路輪胎行去年6月15日發生8死縱火案,新竹地院28日上午宣判縱火的陳家幺子陳彥翔一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得上訴。合議庭認爲陳彥翔手段殘酷,如量處無期徒或較輕之有期徒刑刑度與陳主客觀犯罪情節的比例不相符合,認爲有剝奪陳彥翔生命,使其永久與社會隔離之必要,因此量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逆子陳彥翔因在外欠債、經濟狀況不佳,平時常與父母起爭執,去年6月15日晚間又因洗碗等家務事與父母發生口角衝突,他憤而外出買了20公升汽油,分裝在4桶寶特瓶,返家後與父親發生激烈爭吵,就在住家1樓各處,包括頂高機工作區、門口旁機車及地板等處潑灑汽油。

家人見狀,趕緊撥打110報案,但陳彥翔仍未收手,還用打火機引燃衛生紙往汽油潑灑處投擲,瞬間引燃火勢併發出爆炸聲響,因火勢迅速延燒,人在1樓的陳彥翔妻子及母親趕緊衝上樓搶救幼子。

但火勢釀成大量濃煙與猛烈火勢,當場將陳彥翔母親、妹妹、妻兒、嫂嫂等人嗆暈,隨後遭烈火燒灼死亡,8人遺體也因高溫燒融2樓臥室地板及1樓鋼樑、天花板,全數墜落至1樓,僅人在1樓的陳彥翔及父親倖免於難。警方獲報趕抵後,聞到陳彥翔身上散發汽油味,當場依放火罪準現行犯逮捕。

陳彥翔涉犯放火燒燬住宅、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和殺人未遂等重罪,其想要以縱火行爲致屋內家人於死地的直接故意,非常明顯,危害公安及社會秩序既深且巨,已達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的犯罪,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求處死刑。

新竹地院法官廖素琪指出,陳彥翔潑汽油放火燒燬住宅,造成其同住家屬包含4名幼童在內共8人死亡,其父則及時逃出而倖免於難,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害兒童、殺人、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等罪,事證明確。

合議庭考量陳彥翔手段殘酷,認如量處無期徒或較輕之有期徒刑刑度與陳主客觀犯罪情節的比例不相符合,認爲有剝奪陳彥翔生命,使其永久與社會隔離之必要,因此量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