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冰水喂辣椒!安親班負責人「10大酷刑」虐童7年 今上銬入獄

臺北地檢署

前連鎖安親班加盟分校負責人林漢凌,被控以浸冰桶,喂發黴蛋糕或切碎的辣椒,冬天衝冷水澡等「10大酷刑」凌虐男童,長達7年,被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2年4月確定,臺北地檢署17日傳喚林漢凌到案發監執行。

本案發生於2014年11月間,判決指出,育有3名子女的林漢凌,動輒以男童不乖、尿褲子等理由,自己或指使劉姓、金姓老師對男童凌虐,其凌虐手法,包括用「愛的小手」打腳底板、壓頭進入裝了冰塊的大水桶、從事搬書、刷廁所、刷課椅、半蹲、交互蹲跳,甚至在2張椅子上作出「桂河大橋」的動作。

另林女以男童身上有病菌爲由,要求男童戴口罩,限制喝水、上廁所;男童因此尿褲子後,被逼在冬天被脫光衝冷水洗澡;男童也曾被抓着腳踝旋轉身體,造成男童拇指骨折等傷勢。

林女還禁止男童吃午餐點心,改喂發黴腐壞食物,還騙男童吃切碎的辣椒,吃到嘴腫起來,且男童沒有自己的課桌椅,經常跪教室角落,趴在地上寫功課。

男童父母在2014年初依男童要求安排去其他安親班後,發現男童在車上會躲在後座下面,到學校會察看林女有沒有出現,法院審理時,男童母親聽到兒子受虐慘狀,當庭痛哭失聲。

但林拒絕認罪,高院根據男童指述,同案劉姓、金姓老師認罪自白,及其他老師證述,認定林女從男童2歲至到9歲離開安親班爲止,長期施以凌虐,致男童罹患長期創傷後壓力症,判林徒刑2年4月,最高法院駁回林女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