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遠雄躺着賺 民代籲蔣重新議約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任內訂下臺北大巨蛋營收分潤機制,遭民進黨北市議員許淑華質疑,負責營運的遠雄集團當房東就可以有高額分潤,做無本生意讓口袋賺飽飽。(臺北市議員許淑華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任內訂下臺北大巨蛋營收分潤機制,遭民進黨北市議員許淑華質疑,大巨蛋雖然是BOT案,但負責營運的遠雄集團沒有出任何錢,當房東就可以有高額分潤,做無本生意讓口袋賺飽飽,她要求市府必須重新議約營收分潤。市長蔣萬安17日迴應,會再和遠雄討論。遠雄則說,BOT沒有好不好賺的問題,目前經營還是很困難。

柯文哲任內確定當大巨蛋營業收入未超過預估營業收入總額時,市府將按預估營收總額的0.6%收取營收分潤。

許淑華以高雄市舉辦英國歌手「紅髮艾德」Ed Sheeran演唱會爲例,場地租金近2億元、票房收入近1億元,若遠雄收入當日場地租金210萬元、票房抽成10%爲1000萬元共1210萬元,市府收入場地租金抽成10%爲21萬元、票房收入0.6%至1.6%也就是6至16萬元,共僅收到27至37萬元。

她指出,如果未來大巨蛋舉辦演唱會,遠雄什麼事也沒做,加上出租百貨公司、電影院,只要當房東就可以有高額分潤,無本生意讓口袋賺飽飽,非常不合理。

許淑華說,大巨蛋雖然是BOT案,但遠雄一開始先是透過15家銀行聯貸154億元,後來又再增貸11億元,從頭到尾沒有出任何1毛錢,市府採取不合理的營收分潤且疑似圖利遠雄,她要求市府不應縱容遠雄剝削市民和承租業者權益,柯規蔣不一定要跟隨,必須立即重新議約研議營收分潤。

蔣萬安昨強調,分潤機制會再和遠雄討論,一旦遠雄有提出非運動賽事申請,市府將跨局處討論,對於能夠滿足市民更全面體驗和周邊效益都樂觀其成。

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說,保底抽成是對臺北文化體育園區,現在僅大巨蛋營運,要待全數營運後再檢討。

遠雄副總經理楊舜欽強調,BOT和公共工程不同,BOT沒有好不好賺的問題,況且大巨蛋經營還是很困難,柯市府已有議約談判,如果不斷髮生每個新市長就要重議約,這不正常且並非好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