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車輛慢看停 行人安全行」交安月首日 高市警局擴大宣導
「車輛慢看停 行人安全行」交安月首日,高市警局擴大宣導。(品觀點、高雄交通大隊提供)
爲響應112年交通部9月份交通安全月-人本交通-停讓文化,落實宣導路口「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等正確交通安全觀念及交通法令常識。高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及新興分局於交安月首日9月1日在新興區中山路、五福路口進行通安全宣導活動。
活動現場交通大隊吉祥物-平平、安安,與員警及志工持手舉牌向民衆進行交通安全,現場氣氛相當熱絡。警方呼籲民衆,車輛行經路口有行人穿越,務必停車讓行人先行。車輛要做到慢看停,「慢」-路口放慢速度,「看」-注意周遭人車,「停」-停讓行人通過。另外,行人不應任意於路段中違規穿越道路,應走行人穿越道。行人要做到-停看聽.安全行,「停」-在安全地點停等,「看」-遵守號誌且秒數足夠再通過,過馬路不分心不滑手機盯住來車,「聽」-注意車輛警示音。
交通安全月活動已邁入第 3 年,爲加強路口停讓觀念的宣導,高市警局各分局亦於9月1日同步擇定轄區重要路口,期望集中火力加強交通安全宣導,透過單點發動、串連成線及擴散爲面的概念,使宣傳效益極大化,引起全民重視及響應,打造交通安全成爲全民運動;另9月是開學季,警方亦向青年族羣加強宣導「不超速、不逼車、不無照駕駛」。
依據交通部最新統計,高雄市112年1至6月之30日死亡人數,較去年同期減少22人、行人死亡人數較去年同期減少9人,均爲全國表現最佳,高市警局持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及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並持續利用各項活動場合,加強宣導駕駛人應遵守路權及行人優先通行觀念,逐步深化民衆道安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