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恐爆搶工潮 家總:六都首當其衝
立法院今擬審查「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開放80歲以上免評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一旦通過,未來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申請外籍看護。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說,政策若通過後,將造成22.7萬名需要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面臨53萬名健康長者「加碼搶工潮」,對家庭照顧者不是利多而是災難。
陳景寧說,若新制立法通過後,將讓全國家中有中重度失能者,且已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首當其衝,這些家庭已是最弱勢、最不穩定的「脆弱人羣」,家庭照顧將會大亂,提升悲劇風險,其中以臺北市家庭外籍看護人數達3萬7249人最多,其次是新北市3萬7100人、臺中市2萬4190人、高雄市1萬9856人、桃園1萬9756、臺南市1萬3583人受害最深。
全國目前80歲以上人口約91萬,扣除4.6萬人住長照機構、27萬人使用長照2.0的居服員與日照服務,及已聘僱外籍看護工的6.5萬人,預估修法後將新增53萬名健康長者具備聘僱外籍看工資格,以聘僱率10%至30%估算,每年須新增外籍看護人數達5.3萬至15.9萬人,但臺灣每年平均僅新增約1萬名外籍看護,人力完全供不應求。
陳景寧指出,去年失能、失智與身心障礙者約86萬人中,約四分之一聘僱外籍看護,目前家庭聘僱外籍看護需經巴氏量表評估,中重度失能者才能聘僱,其中不乏重癱、長期臥牀、插管失能者;家庭照顧者因有外籍看護,才能穩定就業。但健康長者的照顧工作相對更輕鬆,如備餐、陪伴等,讓外看工作上可以「避重就輕」,且經濟條件較佳者可能加薪搶人。
「以巴氏量表評估長者能否聘請外看,確實十分擾民。」陳景寧說,建議應依長期照顧服務的「照顧管理評估量表」進行評估,若爲重度失能者即可聘請,但如果讓健康長者加入搶工行列,往後重度失能者、身心障礙者照顧更爲辛苦,最後只能進入住宿型機構接受照顧。
陳景寧說,未來法案若通過了,民衆將真正遇到「搶工」問題,家總會成立一個平臺,收集大家遇到的問題再給予建議。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身心障礙聯盟、臺灣社會福利總盟共同呼籲,如果沒有配套的修法,將給國人帶來更大危機,一旦發生悲劇誰該負責,家庭照顧者站出來,打電話給選區立法委員,阻止照顧悲劇。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申請外籍看護應迴歸長者失能、照顧需求等進行醫療專業評估,不應以年齡、巴氏量表爲唯一標準,持續鼓勵有照顧需求者使用長照資源,減輕照顧者負擔。健康、亞健康長者可利用各類據點從事社會參與,預防及延緩失能,目前針對24小時住宿資源仍有不足將繼續布建。另,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提供照顧者支持團體及喘息服務等,減輕照顧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