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3國小113學年度停辦有異音 周春米:有完整配套

屏東縣政府今年4月通過審議停辦3所國小,仍有部分家長無法接受,縣長周春米今天赴議會專案報告,強調有完整保障配套。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上月通過審議,自113學年度起停辦屏東市凌雲國小、內埔鄉僑智國小及高樹鄉舊寮國小,仍有部分家長無法接受;周春米今天在縣議會專案報告時強調,讓教師及家長放心是責無旁貸的責任,有保障學生受教權、教職員工工作權、交通接送安全性和費用補助等完整配套,確保孩子在教育環境能得到最好的照顧。

「在少子化的影響下,如何確保孩子在學校的教育能夠能到最好的照顧,是縣府的價值與任務!」周春米表示,提升教育質量、培養孩童羣性和開發個人潛能,都是促進學子與同儕互動不可或缺的教育環境,爲保障學生的受教權,經審慎評估後,縣府於今年4月通過審議停辦3所國小。

她說,市區凌雲國小因應屏科實驗中學的興建,兩校相距僅800公尺,在學制重複、學生來源重疊下,評估停辦,妥適安置師生與教職員工;僑智國小、舊寮國小皆因連續4年全校人數低於50人,班級內或班際間的教學活動難以開展,若持續以往,恐影響學生均衡發展,經學者專家、教職員代表、家長及地方代表召開專案評估會議審慎評估後,依規定停辦。

她強調,保障學生就學權益、家長教育選擇權及教職員工作權,都是裁併校評估標準,也針對學生數、學區內學齡人口流失情形、社區人口成長情形、與同級公立學校距離、與鄰近學校間有無公共交通工具、校齡、合併後學校是否需再增建教室及充實設備等11項指標評估,依法定程序辦理停辦或合併。

她說,學校停辦後相關的後續安置已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學生就學已完成初步調查,並啓動關懷輔導與生活輔導及後續追蹤輔導,以確保學生到新的學習環境能夠適應;教職員工權益則依據相關規定辦理,交通接送部分,家長可選擇由家長接送或選擇搭乘學校租賃交通專車,解決接送問題,縣府補助交通費、交通保險費、午餐費、代收代辦費等費用,減輕家長負擔。

後續校地活化方面,縣府尊重地方對於空間利用的建議,徵詢地方意見進行整體規活化運用,期待成爲社區活化的契機,供社區各年齡層使用之餘,也能成爲學生及長輩假日就近讀書與運動多元化的場域。

專案報告結束散場時,反對廢校的縣議員蔣月惠,以小學廢校學生須到更遠的地方上學,增加交通成本和時間,對學生學業表現產生負面影響,小學也是社區歷史和身份的重要象徵,廢校可能被視爲社區身份的喪失,導致社區認同感下降,對未來感到不安,情緒激動衝上前要求縣府重審時,民進黨議員樑育慈被蔣從後方衝撞推擠跌倒,有同黨籍議員斥責「瘋女人!」,場面一度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