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小黃即起按表收費 違者開罰、情節重大拔牌
▲屏東縣計程車5月1日起按表收費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內計程車過去未按表收費,亂喊價行爲重創屏東對外交通友善形象,縣府先前審查通過由計程車公(工)會提案並經計程車費率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自今5月1日零時起開始調整費率,起跳運價調整爲1公里100元,續跳運價調整爲每0.2公里加收5元,計時運價部分,調整爲車速5公里以下每2.5分鐘5元。
▲▼計程車按表收費。
縣府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表示,今天起屏東計程車配合運價調整後,計程車公(工)會除將要求駕駛自律按表收費,交旅處也設計標有申訴專線資訊的枕套提供計程車駕駛員放置車內,若乘客遇不合理收費情形時,可打專線申訴,主管機關將依法裁處,並加強稽查作業。
屏東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屏東縣不靠行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與屏東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等3大計程車公(工)會表示,多年向政府反映計程車費率應合理調整,現在新的費率終於要上路了,期能突破屏東計程車每月淨收入低於1萬6000元的困境,提升運將的工作環境,調整後,將嚴格要求駕駛按表收費,經查獲屬實且情形嚴重者將予以拔牌處分。
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表示,未來加強與屏東縣警方合作不定期聯合稽查,倘經查獲確有未按表計費及未列印乘車證明等情形,將依公路法處以新臺幣9000元罰鍰;拒載短程部分,則由縣警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臺幣600~1200元罰鍰。
縣府呼籲乘客如遇有計程車司機不合理收費情形,請記下計程車車號、司機姓名、乘車時間、上下車地點及車資等資料踊躍檢舉,依枕套上申訴專線向當地監理單位或警察局申訴,經查證屬實,主管機關將依法裁處。
不按表計費申訴專線:公路總局用路人中心0800-231-035、屏東監理站08-7666136;任意拒載乘客申訴專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08-753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