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敗訴定讞! 歐盟最高法院宣判:須補繳「4620億臺幣」稅金
▲ 歐洲最高法院裁定,蘋果須向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稅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全球果粉關注iPhone新機之際,歐洲最高法院宣判蘋果公司(Apple)敗訴定讞,須向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144億美元,約新臺幣4620億元)稅金,結束這宗長達10年的官司。
綜合CNBC及《路透》,蘋果歐盟總部設於愛爾蘭,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2014年對該公司納稅情形展開調查,2016年發佈命令,稱蘋果過去逾20年來受益於愛爾蘭2項裁決,非法將稅務負擔降至最低0.005%,要求追回130億歐元逃漏稅款。
蘋果對此指控,歐盟命令有悖現實與常識;愛爾蘭也對歐盟裁決提出質疑,因其低稅率有助吸引大型科技公司在歐洲設立總部。
蘋果及愛爾蘭2019年對歐盟裁決提出上訴,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EU's General Court)以無法證明愛爾蘭給予蘋果稅務優惠爲由,判蘋果勝訴,並撤銷歐盟執委會的命令。
歐盟執委會隨後提出上訴,全案提交至盧森堡的歐洲法院(ECJ),即歐盟最高院。而歐洲法院選擇支持歐盟反壟斷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10日推翻普通法院裁決,宣佈維持歐盟執委會2016年的命令。
法官指出,「法院對此案做出最終判決,並認同歐盟執委會2016年的決定」,即愛爾蘭非法給予蘋果優惠,必須追繳130億歐元稅金。蘋果對此表示失望,「歐盟執委會無視國際稅法要求,我們的收益已在美國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