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丨又現惡犬撲咬幼童,警示“管狗”更要“管人”

近日,貴州黔東南凱裡市開發區,一名女童遭到惡犬持續撕咬,家長拼命拍打惡犬仍不鬆口,此視頻在網絡上引起關注。

據媒體報道,孩子今年2歲10個月,肚子上被咬出了兩個比較深的傷口,仍在住院治療。該犬在咬傷女童後已被打死。目前,警方正在對狗的屍體進行檢查,並立案調查狗的來源。當地街道辦也已派人尋找狗主人。

“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這句新聞學的名言正在被打破。近年來,狗咬人傷人的新聞屢屢佔據熱搜,讓人同情又憤慨。如今年4月,河南新野一名3歲男童在玩耍時被突然跑出來的“哈士奇”攻擊咬成重傷,數日後不幸離世;2022年1月,河北邯鄲一名11歲少年被惡犬攻擊致死,事後狗主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涉案犬隻未按規定辦證被依法處置。

當力量單薄的少年兒童遭遇惡犬攻擊,其危害程度往往難以想象。在凱里的這起惡性事件中,多名附近店員、路人上前施救,纔將孩子解救出來。而讓人細思極恐的一個細節是,“狗被打到半死都沒鬆口,最後還是有人把狗嘴掰開,纔將孩子救下”。網傳的視頻畫面讓人感到後怕,人們的憤怒與追問也出奇一致:爲什麼總有人不按規定養狗,拴狗繩外出到底有多難?

從現有信息看,該犬脖子上掛着項圈,疑似有主人但未拴狗繩。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明文規定,攜帶犬隻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凱裡市關於養犬管理整治的通告中也明確提到,攜犬隻出戶時必須使用束犬鏈。在這起事件中,如果該狗有主人,那麼狗主人存在明顯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如果是流浪狗,也應盡力調查是何人遺棄,是否也要追究遺棄者的責任?

不難發現,類似惡犬咬人傷人案件,多是未拴狗繩乃至未辦狗證,有些地方養犬管理條例明確禁養的烈性犬,也堂而皇之地遊蕩在公共場所。而每每出現狗咬人惡性事件,當地多會掀起一輪嚴管犬隻運動,狗主人也會受到警醒加強管理,比如打疫苗辦狗證拴狗繩,但可能過了一段時間又鬆懈下來,養狗不拴繩問題總會不時出現。細究起來,有些養狗人士對愛犬似乎總有種“迷之自信”,並堅稱不會咬人,但事實上又不可避免地對路人構成潛在威脅。同時,狗糞污染環境、狗叫擾民等問題也會對其他居民造成困擾,成爲影響鄰里關係的不穩定因素。

說到底,狗咬人看似是狗的問題,實則還是人的問題。狗因爲忠誠、陪伴等獲得不少人的青睞,有的狗主人甚至把愛犬視爲自己的“親人”,但“愛狗”同樣需要“愛人”,真正的“愛狗”更需要管理好狗,在行使自我權利自由的同時,也要避免對他人的權利造成侵害。否則,一旦狗失控,受傷害的不僅是他人,也是愛犬和自己。

各地都有相應的養犬管理條例,但具體到執行落實層面,未必人人都能嚴格遵守。這就要求,在嚴格執法管理的同時,也要加強對狗主人的宣傳教育。讓養狗先律己,成爲一個必要的前置性共識。只有嚴格遵守相關管理條例,加強自律,提升管理素養,才能真正做到文明養犬。某種程度上,狗的表現也是一面鏡子,映照狗主人的文明素質。文明養犬,不僅是對他人和社會負責,更是對自己和愛犬負責。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鬱風

編輯 汪垠濤

紅星評論投稿郵箱:hxpl20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