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聯盟開鍘周儀翔 停權1年斷職涯

PLG對酒駕拒測的前桃園領航猿球星周儀翔(中)祭出停賽1年、罰款50萬的處分,惟周已自請離隊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酒駕零容忍早已是全民共識,但2022年世界盃亞洲區資格賽國手、璞園領航猿前鋒周儀翔卻是做了一個最壞的示範,上個月底不但涉嫌酒駕,而且還拒絕酒測,雖已被球隊停止合約,個人也道歉認錯,但PLG聯盟依舊在昨日召開紀律委員會,最後決議停權1年以及罰款50萬元,並且還需公益服務至少300小時。以周儀翔現年33歲之齡,禁賽1年幾乎等同斷送他的運動員生涯,不過,這也是他拒絕酒測後所應付出的代價。

周儀翔在8月26日開車載着新北國王球員呂政儒在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被警方攔查。當時周儀翔不僅邊開車邊玩手機,車內還散發濃濃酒氣,面對警方要求酒測,周儀翔當場拒絕,最終被開出18萬元罰單,汽車牌照被吊扣。

領航猿在9日發佈聲明,宣告周儀翔已經提出自請離隊要求,經過球團同意過後,即日起跟周儀翔終止合約。周儀翔隨即發出道歉聲明,強調自己不該心存僥倖,自認已經休息足夠駕車上路而拒絕酒測,無論如何都是做出最糟糕的示範與最負面的行爲。

PLG昨引用聯盟賽務章程〈第四章球員行爲準則〉第25條「道德條款及其他行爲規範」之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酒駕行爲」:「違反本章之球員,本聯盟將處以警告、禁賽、停權、永久除名等處分,聯盟受有損失者,得對其求償,前項之處分皆得並罰最高50臺幣萬之罰款,停權處分得跨季執行。」

至於效力於TPBL新北國王的呂政儒,因未能盡到及時提醒周儀翔疑似酒駕行爲的責任,球團當機立斷祭出50萬元罰款。(飲酒過量,有礙健康/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