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軍婚,張某被判刑
近日,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人民法院以一男子構成破壞軍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2010年,吳某光榮入伍。2013年,他與宋玲(化名)步入婚姻殿堂,開始了漫長的異地生活。
吳某回憶說:“當時結完婚我就得趕回部隊,每年就那麼點探親時間,說實話挺愧疚的。”
2018年的一次聚會上,宋玲認識了工程師張某。“他總是穿着得體,說話輕聲細語的,特別會照顧人。”宋玲後來承認,就是這樣一點點被對方吸引。
漸漸地,兩人暗生情愫,發展成了地下情人關係。直到2021年,吳某一次休假回家,發現妻子行爲異常。
“宋玲總是偷偷摸摸往外跑,接個電話都要躲着。”吳某起了疑心,經過一段時間觀察,終於發現了妻子的背叛。
讓吳某沒想到的是,宋玲不僅不認錯,反而主動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吳某極其氣憤。
宋玲單方面提出離婚本應得不到法院支持。但因吳某同意離婚,法院准許雙方離婚。
張某明知宋玲是軍人配偶,仍與其發展不正當關係並同居長達4年,其行爲已構成破壞軍婚罪。考慮到其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性,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充分體現了對軍人婚姻權益的特殊保護。
來源:民主與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