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上海首例“野蠻裝修”!兩男子因私拆承重牆被判刑
在充滿海派風情的多倫路歷史風貌保護區,季某買下了一幢有近百年曆史的小樓。爲了修葺一新,他找到了裝修工人姜某某,未經批准便開挖地下室。4個月後,隔壁鄰居發現自家房屋變成了隨時可能坍塌的“危房”。近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披露了這起全市首例“野蠻裝修”私拆承重牆危險作業案。
姜某某從事房屋裝修二十多年,2023年1月,季某上門找他幫忙改造房屋,並提出挖一個地下室做酒窖。姜某某滿口答應,表示自己有專業資質,之前幫別人挖過地下室,沒有問題。實際上,姜某某隻有電焊操作證,沒有其他任何建築方面的資質,敢接這個活,全憑多年的施工經驗和膽子大。
2023年6月,房屋改造開始施工。爲了掩人耳目,季某提議施工時鎖上大門,外圍拉上綠布遮擋,還在地下室的入口處蓋上木板。就這樣,他們瞞着所有人將小樓的下面一點點掏空。
由於噪音擾民和未辦理報備審批,城管部門多次登門,告知要合法合規裝修,及時履行相關的審批手續。季某嫌申報流程繁瑣複雜,費用過高,懷着僥倖的心理一拖再拖,認爲大不了事後去交點罰款。隨着工程不斷推進,房屋裡出現了一定的沉降、滲水等問題,兩人試圖用鋼管和混凝土來加固牆體。
到了2023年10月,房屋內12處牆體、支柱、樓蓋都已被拆除,地下室也挖到了2.8米深。由於這一排連體建築共用牆體,左右鄰居逐漸發現,家裡的門窗關不了了,牆體也裂開了,地面有點傾斜,趕緊向相關部門舉報,非法改造工程這才停了下來。
經專業勘測,房屋破壞程度等級評定爲5級,隨時有坍塌的危險,街道緊急對左右相鄰樓棟的住戶進行了疏散,安排住進了附近的旅館裡,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7萬餘元。
虹口檢察院認爲,季某夥同姜某某在改造房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未經依法批准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現實危險,其行爲均已涉嫌危險作業罪。經審理,法院以危險作業罪對二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並禁止姜某某在6個月內從事住宅裝飾裝修工程。同時,檢察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調查,向負有執法職責的行政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全面查處違法行爲,責令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恢復原狀。
來源 | 上觀新聞
編輯 | 李婉怡
責編 | 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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