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柯文哲唯一手段剩無知辯護 趙怡翔:法院將上演一問三不知

前臺北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臺北地院2日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將提抗告,柯則聲稱是今年3、4月才知道京華城容積840%一事。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趙怡翔直言,圖利罪的構成必須要柯知道840%容積沒有法律依據,但關鍵性的文件都是柯親籤,因此「無知」辯護是柯剩下的唯一手段,接下來在法院會上演的一問三不知劇本。

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趙怡翔分析,《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刑法》131條都對於「明知違背法令」的條文相當明確,因此柯要知道自己贈送給京華城案的容積沒有法律依據,纔會涉及圖利罪的構成,但柯當年從交辦到公展,關鍵性的文件都是柯親籤,甚至要求市府積極辦理,「無知」辯護是柯剩下的唯一手段。

他說,而前副市長彭振聲日前在議會調查小組會議時就已經飾演1次,問到參加柯與國民黨議員應曉薇便當會時,彭聲稱忘記了;翻閱會議記錄時,彭又說不清楚。

趙怡翔說,「我能預言,這就是柯文哲接下來在法院會上演的劇本,一問三不知,即便涉及100億元的開發案,柯文哲會宣稱市長完全不知情。」柯無保請回不代表無罪,而是法院不認爲柯有串滅證據之虞,事實都擺在眼前,從批准的公文到交辦的證據,柯文哲的「無知」辯護實在難以被採納。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