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家雞拒導盲犬入店內 北市社會局出手了

韓式炸雞連鎖店「起家雞」日前傳出有分店違法禁止導盲犬入內。(黃敬文攝)

韓式炸雞連鎖店「起家雞」日前傳出有分店違法禁止導盲犬入內,臺北市導盲犬使用者「寶媽」爆料,日前與視障友人前往起家雞光復店用餐,結果被店員以寵物不可以入內爲由,禁止導盲犬入內,更嗆是總店老闆不準讓導盲犬入內,消息曝光後引起撻伐,起家雞粉專也緊急發出道歉聲明;臺北市社會局表示,已接獲民衆申訴,將依法函請業者提出改善措施。

寶媽指出,日前她與友人慾前往該店用餐,結果女店員竟以「寵物不可以入內」回絕,即便強調是導盲犬,但對方最後還是不讓導盲犬入內。

寶媽當時強調導盲犬是合法的工作犬,受到身權法保障,而主管機關是衛福部,後續將行文維護視障者和導盲犬的權益,不過該店員請示店長後仍回絕,更嗆「你們要行文就去行吧」,指出總店老闆說因爲有狗嚇到過客人,所以不準讓導盲犬入內;最後寶媽一行人只能去其他地方用餐。

消息一出引起網路撻伐,起家雞立即發道歉聲明,強調向大家致上萬分的歉意,在難得的假日中造成大家的不愉快,經覈實確認本次事件歸因於門市人員的誤解與疏失,以及內部訓練不夠全面。

起家雞表示,非常歡迎導盲犬入店,並極力保障身心障礙者自由出入公共場所之權利,再一次鄭重的由衷的向大家致上最深的歉意,目前已對事件當下處置不當的員工進行相應懲處,相關部門將盡速着手研擬相關知識的補充與教育訓練,以避免日後再有類似的情況產生

臺北市社會局表示,知名連鎖餐廳以寵物爲由拒絕導盲犬進入,此一作法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若未改善將處最高5萬元罰鍰,並須接受4小時的講習,呼籲營業場所業者注意法規,並建議於工作人員教育訓練納入其宣導,保障視障者及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的權益。

社會局指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導盲犬或訓練中導盲幼犬及其使用者、合格訓練師、導盲犬寄養家庭等,皆配有相關證件供查驗,也有進出公共場所的權利,因此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包括餐廳、烘焙坊等)、大衆運輸工具及公共設施之負責人、業者、使用人等,皆不得拒絕導盲犬及導盲幼犬自由出入,或附加出入條件(如繳納保證金、將導盲犬留置店外等),若有違法事實將依法查處。

社會局強調,已接獲民衆申訴,刻正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函請業者提出改善措施,屆期未改善將處罰鍰及接受講習;並持續加強宣導認識導盲犬,進而減少拒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