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經路檢點「猛催油門加速衝過」 慘收18萬罰單吊銷駕照
洪姓騎士加速衝過路檢點。(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洪姓騎士加速衝過路檢點。(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9月交通安全月,桃警加強執法取締,豈料洪姓機車騎士10日晚間行經桃園區三民路,見警指揮停車,竟猛催油門加速衝過臨檢點,警方事後調閱錄影畫面,找到洪姓車主,除開罰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得不償失。
桃園警分局於9月1日至30日交通安全月期間,強化取締各項交通違規勤務,同安派出所昨晚間11時至凌晨1時在三民路與中山路口設立告示牌,執行取締酒駕暨危險駕車路檢勤務,一輛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路檢點時,警方以指揮棒示意,並喝令駕駛停車受檢,豈料駕駛卻突然猛催油門加速衝過路檢點,行駛在三民路往復興路方向逃逸。
洪姓騎士加速衝過路檢點。(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警方基於安全考量未追逐,但立即調閱當時路檢點錄影及員警密錄器畫面,認定該機車駕駛衝過攔檢哨等同故意拒絕酒測,進一步查閱車牌查出車主是洪姓男子,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逕行告發,直接開出18萬元罰單,並吊銷駕駛執照。洪男如對處分有異議,必須向桃園市政府交通裁決處申訴並舉證實際駕駛人身分,來證明不是他闖過攔檢哨。
桃園警方呼籲駕駛人,酒駕相關罰則加重,今年6月30日起,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車牌扣牌,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得要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
桃警指出,交通安全月期間,請大家共同響應「車輛慢看停 行人安全行」口號,籲請民衆切勿酒後駕車,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並從源頭輔以「代客駕車」、「指定駕駛」等防範措施,桃警將貫徹「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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