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爆內幕 邱莉莉稱傢伙都賣掉 跟郭信良拚了
民進黨臺南市議長邱莉莉(左)、副議長林志展(右)捲入正副議長賄選案皆被起訴。(洪榮志攝)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愈滾愈大
臺南地檢署2日偵結起訴民進黨籍臺南市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及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等10人。檢方指出,郭再欽於議長選舉擔任總操盤手,指揮林志展、林士傑以賄選、恐嚇手段,影響議員投票意願,策動國民黨3名議員投給邱莉莉。
南檢起訴書指出,邱莉莉從去年9月佈局第4屆南市議會議長選舉,林志展、郭再欽爲使邱莉莉當選議長,自第3屆副議長去年10月24日補選日前即常與邱莉莉聯繫,3人從去年9月到12月聚會15次。邱曾致電郭「我傢伙(臺語指財產)都賣掉,要跟他(指前議長郭信良)拚了」、「我這次沒把黑麪(郭信良)推倒,算我漏氣」。
郭再欽對邱莉莉說,「妳就保持這樣,不要參與進來,其他事我處理!」起訴書指出,郭負責操盤議長選舉,邱委由郭、林開拓民進黨以外市議員支持。郭對邱說「當然我還在努力,這當然要有金主,關鍵票大概就2、3票而已,2票左右輸贏,我們就1票1票來用」等語。
郭、邱、林商議對具選舉權市議員採用賄選及恐嚇不法手段影響投票,如賄選無效就採取恐嚇方式,逼迫市議員接受原先未達預期效果的行求賄賂「利益」,並逼迫議員放棄投票、投給自己(形同廢票)或投給邱。
檢方指出,郭得知李文俊疑先遭他人給1000萬元圈走(買票),趕緊對林表示「我等你下指令,我來動作,但不能你下指令時間,我已無能爲力,不能人家被圈走」,最後透過無黨籍議員黃麗招找上李,由林配合將副議長位置當籌碼,利誘李結盟。
郭於去年12月14日致電楊志強,交代「幫忙摘1、2個市議員」,楊找上方一峰要求票投自己並會給錢,遭方拒絕。方也透露,曾聽聞郭再欽會給楊志強兩個光電案廠工程案,因此楊纔會來向他行求賄賂,並指楊以手勢1代表「蓋自己1000萬」。
郭、李、黃麗招再找上李鎮國遊說,郭保證李鎮國的議長票投邱,民進黨議員的副議長票會投李文俊。
黃麗招還稱,「郭董(郭再欽)認識很多建商,如果要買,郭董可幫你跟建商談打折」。郭也稱,李鎮國夫妻若購買皇龍建設或臺邦建設房子,可幫忙取得8折價;李鎮國如因議長票投邱莉莉遭開除黨籍,4年後以無黨籍選議員,郭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如李落選也會支付4年議員薪資(包含月薪12萬、年終及車馬費)。
檢方指出,郭、邱、林因楊志強對方一峰行求賄賂未果,郭指示黃怡萍、林士傑12月22日找方,由黃聯繫方至西港慶安宮會面,方赴約上車後遭林恫稱「議員,25日你有2個選擇,1是不要出席、1是投自己,總之不可投郭信良」,致方心生畏懼,當天至正副議長選舉期間都留宿議會。另多名證人稱,李鎮國妻高玫仙曾表示,如李沒投給邱,恐會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