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臺中銀王貴鋒爽花11億公款求刑15年 檢不服交保1.5億將抗告

▲臺中商銀前董事長王貴鋒(中)任內挪用逾11億元公款,被起訴求刑15年但法官准許交保1.5億元,檢方將提抗告。(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中商銀前董事長王貴鋒被控任內挪用逾11億元公款,租購名車、飛機與豪宅供自己和親友奢華享受,新北檢偵辦期間意外查出金管會1名職員涉通風報信,日前依《銀行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王男等8人,在押的王男移審新北地院獲准交保1.5億元、迅速付清走人,檢方不服,將提抗告。

王貴鋒今年(2024年)1月30日被約談到案,經檢方復訊,隔天與同案共犯「超跑達人」周哲男被聲押禁見,法官漏夜訊問,2月1日裁定王交保1500萬元、周交保800萬元,檢方抗告獲高院採納、發回更裁,王、周2人被改裁定均羈押禁見,今年4月再被裁定各延押2個月。

▲被稱「超跑達人」的租賃業者周哲男(中),被控與臺中商銀前董事長王貴鋒共涉挪用逾11億元公款,一度被羈押禁見。(圖/記者黃哲民攝)

不過周哲男在延押期間提前獲准交保800萬元,檢方上週五(21日)起訴全案共8人,在押的王男移審經法官訊問,獲准交保1.5億元、迅速付清走人。檢方主張王男可能會勾串共犯、證人或有滅證之虞,不繼續羈押禁見,恐影響後續審理,最快將於明天(28日)對王男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

此外,本案8名被告中,有1名任職金管會檢查局的李姓男子,因和王貴鋒的秘書是同學,涉翻拍金管會對臺中商銀的金檢報告,傳給同學通風報信,檢調從王男手機意外發現,今年5月爲此到金管會搜索李男辦公室,李被起訴涉犯瀆職罪嫌,金管會迴應「深表遺憾與震撼」,已將李男調職議處。

王貴鋒是國內紡織大廠中國人造纖維公司王家第二代次子,中纖集團2005年入主臺中商銀,王男在家族安排下,2014年於父親過世後接掌臺中商銀,最初擔任臺中商銀100%持股子公司臺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2018年擔任臺中商銀董事長。

金管會去年(2023年)發現臺中商銀與臺中銀保經和特定授信戶往來有異,交給新北檢駐金管會檢察官李秉錡偵辦,查出王男於臺中銀保經負責人任內,將自身核決權限提高到1億元,2014年起以臺中商銀或臺中銀保經需用公務車名義,大手筆租購多輛進口名車。

但公款租購的奧斯頓馬丁Aston Martin Zagato、勞斯萊斯Rolls-Royce Phantom、賓利Bentley Mulsanne與M-BENZ G63,都成王貴鋒私人代步工具,或用來接送親友,租期屆滿也沒過戶給公司,使臺中商銀與臺中銀保經蒙受2億餘元損失。

▲檢方搜索約談時,查扣遭王貴鋒挪用公款租購的進口名車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王貴鋒另以公務之名,向周哲男的公司租用龐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型私人飛機,多次帶親友或招待政商人士出國旅遊,但所需1億元保證金,每月350萬元至800萬元基本費,以及每趟飛行使用費96萬元到960萬元,都用公款支付,33趟飛行有25趟並非公務行程,使臺中商銀與臺中銀保經蒙受4億餘元損失。

此外,王貴鋒用公款在北市中山區租用豪宅裝潢成高級私人招待所,供自己或親友奢華享受,招待所內吃喝花費同樣報公帳,使臺中商銀與臺中銀保經蒙受近8000萬元損失。

▲檢方搜索約談時,查扣遭王貴鋒的大型重型機車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王貴鋒並以公款贊助廣告費給周男的行銷公司、舉辦卡丁車等比賽,每年4500萬元至1億餘元,使臺中商銀與臺中銀保經蒙受3.6億餘元損失。

因王男在新北檢轄區有住居所,新北檢取得管轄權,指揮警方與調查局同步搜索24處地點、約談王貴鋒等24人到案,查扣遭王男挪用的多輛名車、大型重型機車、洋酒雪茄與名錶首飾等,估算王男造成11.1億餘元公款損失,並以王男態度傲慢、視法律於無物爲由,起訴求處王男15年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同時求處臺中商銀罰款5億元。王男今年3月已辭任臺中商銀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