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種樹換碳權 環境部坦言歹賺

許多企業購買自願性碳權,來抵銷碳排。 (美聯社)

近年企業爲爭取碳權瘋狂搶種樹,但實際要取得碳權並非易事,除要符合三條件外,還要透過適用的方法學申請、執行,纔有可能取得。環境部坦言,種樹取得碳權耗時又耗成本,「不如更換LED燈泡節電快速」,但能優化ESG報告,也可固碳、協助森林經營,仍鼓勵民間企業多種樹。

不少企業盼透過種樹以獲得碳權,如臺積電在二○二一年與桃園、新竹、臺中、臺南市政府合作,由地方政府盤點規畫適宜土地讓臺積電種樹。根據環境部資料,一公頃林地每年能吸收約十公噸二氧化碳,以臺積電總綠化面積十六點三公頃換算,種植廿年後,每年預估能創造一六三公噸的碳匯。

另外,環境部自一九九五年起推動「空氣品質淨化區」,以植物滯塵及吸收空氣污染物特性,企業、民間團體也能透過認養基地參與維運,作爲實踐ESG目標的具體行動。

根據環境部統計,全國迄今共維運一二八一處基地,每年預估可創造一萬二六九○公噸的碳匯。

不過環境部氣候署減量交易組長蘇意筠指出,若想透過種植樹木取得碳權,耗費的時間及成本浩大,還需要達到樹木不得超過廿二年,二○○○年以後種植的樹木才納入計算、種植面積須超過○點五公頃、種植時的擾動面積不能超過一定比例等條件,才能透過自然碳匯的方法學來申請。

蘇意筠舉例,空品淨化區分爲從無到有種植林木,以及既有樹林中再增植。前者符合造林與植林方法學的精神,若符合上述申請的三條件,就有機會取得碳權;後者若要申請碳權,以森林經營方法學較爲合適,但該方法學目前還在進行資源減量審議會初審中。

蘇意筠坦言,種樹取得碳權耗時又耗成本,甚至還可能被質疑漂綠,就算有方法學也因條件嚴謹不易取得碳權,「還不如更換LED燈泡節電快速」。

但蘇意筠也強調,植樹、經營森林除可固碳,也可能具備生物多樣性,用植樹、經營森林獲得的碳權,還可上架至碳權交易所,拍賣給環評需增量抵換或想抵扣碳費的企業,因此仍鼓勵企業團體多種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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