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175萬大安區豪宅遭查封 老翁跨海還錢了
行政執行署
在北市大安區擁有房產的70歲陳姓老翁,因積欠106年度贈與稅及罰鍰共175萬3936元,遭臺北國稅局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雖然陳人在大陸,臺北分署扣押陳銀行存款,查封他名下大安區不動產後,陳終於在今天委請在臺親友將欠稅款全數繳清。
臺北分署指出,陳翁2017年陸續借用第三人名下帳戶匯款美金35萬8900元至其子之美國帳戶。經臺北國稅局函請陳說明,陳雖於去年3月間回覆匯款是供其前妻在美國治病及購置住所,但並未說明匯款性質,亦未提出他與前妻或其子間借貸事證。
國稅局因查出陳翁前妻2017年至20108年11月間均無出入美國紀錄,與前妻在美治病不符,國稅局覈定陳106年度贈與稅87萬6968元,並裁處罰款總計175萬3936元,今年6月將贈與稅覈定通知書、裁處書及繳款書合法送達陳。
但陳2018年8月將其持有的北市大安區房地設定高額抵押權,去年3月再將其北市中正區建物以3500萬元出售,陳僅剩存款60萬餘元。
國稅局認爲陳在被追討贈與稅後,積極設定、處分名下兩筆不動產,且存款餘額與出售不動產所得價金顯不相當,顯有脫產以規避稅捐執行之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並移送臺北分署執行。
臺北分署受理後,根據臺北國稅局檢附財產資料,扣押陳的銀行存款,並查封義務人名下僅剩北市大安區不動產。陳雖人在大陸,透過在臺親友獲知此事後,即聯絡臺北分署表示願委請親友代繳贈與稅款,今天全額繳納完畢。